2013/02/28

[緩步]主燈遜爆了的2013台北圓山燈會

台北燈會由中正紀念堂移師圓山花博公園。
以前到中正紀念堂看花燈,回程連擠進捷運站裡都很困難,公車也很難等。現在燈會移師花博,至少我離開時能徒步走到民權西路,那邊的公車多、又能避開燈會人潮。想想好像不錯!今年就去看看吧!

2013/02/14

[疾行]碧山巖→白石湖吊橋→忠勇山步道

為什麼要去碧山巖?我也不知道。只知道春節假期中的「初五」行程是空白的,非得填一個外出行程才行,而這個地方是我腦中一閃而過的選項。

交通方式:到內湖捷運站轉東南客運的小2路線公車上山。

本來計劃搭八點半從復興劇校發車的那班,但是趕不上,只好搭九點發車的那班。車子真他X的難等,上車之後又他X的擠,我打算離開碧山巖時不要再搭公車了,沿著原路步行下山就好。但是在車上沿路觀察地形後,我後悔了,那可不是你靠著山壁走在水溝蓋上就能下得了山,有幾段路連水溝蓋都沒有,要嘛你就走在馬路中間、要嘛你就只好走進水溝裡。我決定下山時還是搭公車好,還好路程不遠,擠個幾分鐘就到了。


終於到達碧山巖,在擁擠的小巴裡幾乎是被乘客潮「沖」出來的。
這是下完乘客,準備離站的小2。

2013/02/13

[疾行]富陽自然生態公園→福州山公園


一直很想到這種號稱「城市中的森林」的地方走走,昨天(初三)下午沒事幹,拎了個背包就跑去富陽公園了。本以為捷運出口處的地圖會標記富陽公園的方向,但是完全沒有!我只知道出站後走五分鐘會到而已耶怎麼辦呢?果然該多做點功課再來的。不過還好出站後有看到標示「富陽公園往前走3XX公尺」的路標,所以很順利的找到路了。

2013/02/12

讀不完的《懷俄明州故事集》=_=


從來沒讀過這麼難讀的翻譯小說。

並沒有故弄玄虛,卻讓人看不懂;敘事簡短精實,卻教人思緒發散。題材獨特、文筆銳利,有哪裡不好?我難以分析為什麼這本書這麼難讀,但它確實讓我感受到閱讀的挫敗。十一篇短篇故事,讀了四篇就感到吃力,讀完第八篇就再也沒有讀下去的動力了。

第一篇「半剝皮的閹牛」。故事敘述老人趕赴弟弟的喪禮,赴喪途中他回憶起老頭、女人和那條被剝皮剝到一半逃走的閹牛。老人在看似熟悉又陌生的老家附近即將凍死,這時他感到那隻閹牛一直在暗地裡守候著他。

完全不理解「閹牛守候」的結局是什麼意思,從「她說謊不眨眼」這句聽得出來根本沒有閹牛的存在,那麼牠究竟意味著什麼?

就算我可以接受現實/真回憶/假回憶這種交錯編排的敘事手法,但無解的關鍵字仍然讓我無法讀懂這篇故事,就算上網查,也找不到一個有把劇情搞懂的讀者。我只好承認自己白白浪費時間在讀這篇沒頭沒腦的故事上。

第二篇「腳下泥巴」。嚮往成為牛仔、有不切實際性幻想的年輕人,在逐夢途中摔傷回家。簡單來說是夢想破滅的故事,但故事中突兀地描述他懷疑老母外遇的情節,不曉得有什麼用意?

第三篇「工作史」。平鋪直敘地描述主人翁一家的工作史,劇情沒有高低起伏、沒有張力,就像履歷表一樣。
故事最後有一段敘述「兩個女兒,這時均已出嫁,咒罵著李楞。」我百思不得其解。到底她們為何要咒罵父親?從前文跟後文都找不到線索。

第四篇「血紅棕馬」我看得懂,對懷俄明居民的血腥感到噁心。

第五篇「身居地獄但求杯水」是少數我看了超過兩次的篇章。如果想看的話,這本書的每篇故事最好都看至少兩次,第一次秋風掃落葉似的把大架構看完,第二次再把先前你從未注意到的細節看一遍,你會發現人物個性變得更立體一些。只是大部分的篇章我看第一次就夠痛苦了,沒興趣翻第二次。

第六篇「荒草天涯盡頭」。每段話我都看得懂,但不知為何就是無法在腦中把它們組成一篇完整的故事。這篇讓我看得最灰心,我決定放棄繼續閱讀接下來的篇章。

第十篇「加油站距此五十五哩」。題名跟內容毫無關係,敘述一個類似藍鬍子的獵奇故事。會看這篇是因為它是篇幅僅有一頁的極短篇,要是作者願意把一些很累贅的敘述詞句刪掉的話,大概不到半頁。

第十一篇「斷背山」。我借到書之後就先看這篇,至少翻了三遍。這篇也是全書劇情最完整、最有感情可言的一篇。在說感想之前先說幾個劇情搞不懂的地方:

恩尼斯在知道傑克到過墨西哥後,說:「我不懂的東西很多,萬一懂了,可能小命也沒了。」<= 我完全看不出來他指的是哪方面的東西,又是指哪方面的危險。

恩尼斯一直懷疑傑克是被輪胎橇棒打死的(他內心深處一直相信:要是同性戀被發現,結局就是會被輪胎橇棒打死)。在傑克老爸告訴他傑克生前本來是想離婚、帶一個鄰居回來閃電平原整頓農場之後,他就確信傑克真的是被輪胎橇棒打死的。<= 我完全無法理解傑克生前的計畫跟同性戀戀情曝光有什麼關係,雖然曾在PTT上看到傑克和鄰居有同性戀關係才被打死的說法,但從小說中根本看不出傑克和鄰居有任何曖昧。我不想用跳躍式思考解讀這件事,也不認為作者會用跳躍式思考敘述這件事。

故事最後敘述恩尼斯「他所知與他試著相信的事物之間有些許豁亮的空間,而他卻無能為力,何況,修不了就得咬牙隱忍。」<= 我看不出來恩尼斯要修什麼東西,他試著相信的事物又是什麼。

感想很簡單:平常看慣了虛幻的耽美小說,難得看到現實手法的BL故事,總會感到新鮮。

要是我當年慕李安之名而購入這本短篇集,我大概會在最短的時間內把它奉送給最近的圖書館或資源回收箱吧?